第66章 三世七,整劲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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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孙美瑶这人,乱七八糟地读过一些书,却又不求甚解,就容易闹笑话。

  他这百里赠剑,自然是一番好意,但袁凡不是徐君,小伙子经过磕药,差不多已经康复了,怎么看都还能对付着活个几十年的。

  拿到心仪的宝剑,袁凡心怀大畅。

  他也不跟孙美瑶计较,想了想,还是开箱取出纸笔,“唰唰”写了几行字,再叠入信封。

  收了人家的剑,手还是有点软。

  袁凡将信交给饭桶,又从怀里掏出两块银元,背着人放到饭桶手上,压低声音道,“跑了这么远,你也累着了,外头不安全,早点回去吧!”

  “谢谢袁先生!”

  饭桶眼睛一亮,继而又眼眶一红,赶紧将银元揣到怀里,转身走开。

  走了几步,他又跑了回来,给袁凡深深地鞠了个躬,“袁先生,你是好人,愿你开山门金银满窖,串蔓子多得像高粱茬子!”

  话音未落,饭桶噔噔噔的跑了。

  “我……我谢谢你啊!”

  袁凡收到这样风味的祝福,对着他的背影哈哈大笑,“你小子也是好人,愿你天天吃饱饭,明天长大个儿!”

  所谓“串蔓子”,就是生娃,取个子孙蔓延的意思。

  别人的娃,撑死了是属葫芦的,自己的娃竟然属高粱茬子?

  想想那场景,袁凡不由得打了个冷战。

  可怕!可怕!

  被饭桶这么一搅和,袁凡没有了读书的心思,手上拎着剑,浑身痒痒,就想着找地方比划一下。

  看着时间,离开车还有四五个钟头,袁凡干脆又一溜烟出了站,找了个空旷的地方,摆开了架势。

  他从未练过剑,怕收势不住,往自己身上捅,安全起见,还是打拳比较靠谱。

  袁凡摆开架势,周身似松非松,将展未展,看起来像是太极拳的无极式,其实不然。

  他练的拳叫三世七,这门拳法一共有三十七势,出手、迈步、发力都是“进七留三”,故而也叫“三七拳”。

  这门拳法是许宣平所留,天下太极拳,皆以此为宗。

  这套三世七,袁凡每天都要打上一遍,招式已经熟了。

  每次打下来,却总觉得气血翻涌,劲力散乱,如野马脱缰,始终不得其法。

  但今晚却是奇了怪了,打起来竟然全身透空,内外如一。

  他现在打的,是搬拦捶。

  拳法的捶,是来自兵器的锤,最为刚猛。

  古往今来,能使锤者敢使锤者,各种版本的“八大锤”,莫不是名震一世的猛将。

  “斜手搬拦!”

  “削手搬拦!”

  “提腾搬拦!”

  “……”

  三世七的搬拦捶,有七八势,袁凡拳势凝重,如同老牛耕地,一寸寸推磨。

  “劈砸云手!”

  袁凡脚下一跺,右臂高扬,轰然砸下,仿佛一员绝世悍将,手持一柄大锤,雷霆一击,锤下无不立成齑粉。

  “嚯!”

  袁凡步踩三七,正要变招,忽觉小腹一热,筋骨齐鸣,原本散乱的气血竟如百川归海,向丹田汇聚。

  “咔!”

  脚下一跺,厚实的青砖竟然裂开一道细纹。

  “我去,整劲?!”

  袁凡猛地睁眼,右拳倏然崩出,劲力从肩到肘,从肘到腕,从腕到指,一泻而下节节贯通,从骨头中炸开一声脆响,如霹雳弦惊。

  “原来如此!打拳不是用蛮力,而是聚人体之势,如大枪扎纸,一透即过!”

  袁凡哈哈大笑,得意非凡。

  在抱犊崮的时候,张长腿跟他聊起过整劲,就是这个样子的。

  只有到整劲了,把式才算入门了。

  没有步入这个门槛,那就是假把式,还在门外晃悠。

  为毛呢?

  因为在此之前,有的只是“力”,而不是“劲”。

  力都只是散的,拳是拳力,脚是脚力,腰是腰力。

  这些力都是散乱的,彼此之间就像亲戚,都认识,也亲近,让他们凑一桌打个麻将还行,但说聚在一起搞事情,那保不齐会出什么事情。

  这些散如乱麻的力,强行发出来,大多都被内耗掉了。

  用张长腿的话说,一百斤的力气,能打出来三十斤就算不错了。

  这就需要“整”。

  将所有的力,通过“整理”,进行“整合”,从而成为一个“整体”。

  这就是整劲。

  整力为劲。

  可一旦形成整劲,那就完全不同了。

  全身的力都成了一家人,在一口锅里搅马勺,不分彼此。

  一团乱麻搓成了一根麻绳,一处发力,全身发力。

  一百斤的力,打出去就是一百斤。

  袁凡不知道自己现在的拳头有多重,但随便跑两步,对自己的速度却是有底了。

  现在要是让他撒欢跑,后边放几条狼狗助攻,不敢说博尔特,苏炳添应该是可以的。

  袁凡拎起提箱,乐滋滋地向车站走去,六十多章了,总算可以跟张长腿比肩了。

  嗯,月色真好。

  撩人。

  ***

  写到这儿,抱犊崮算是告一段落了。

  其实,这只是这本书的序章。

  之所以选用这个历史碎片,是因为这个碎片足够戏剧性,足够代表性。

  从这一个碎片,就能折射出整个生物链的捕食定律和生存状态。

  孙美瑶的事情,是我拜读吴思先生的《血酬定律》之时知道的,当时我还年轻,读得冷汗涔涔。

  可惜我的笔力不够,没有写出其中的波谲云诡,没有写出其中的喜怒哀乐。

  但我已经尽力了。

  才华是个客观的东西,脑子里要是只有水,再怎么晃荡,也出不来地沟油。

  这本书的数据并不好,这是应有之意,也在我的预料之中。

  题材小众,写法老套,过于写实。

  让人看了,“不爽”。

  不过,我还是这么写了,原因有两个。

  一是我自己的原因,因为我这个人脑子轴,不会“爽”。

  一个是历史的原因,因为那个时代,没法“爽”。

  说实话,这本书写起来有些吃力,尽管已经很小心了,还是有章节差点没过审。

  但特别高兴的是,还有这么多的同道,远迈关山,跑来为我捧场,给我戳活儿。

  感激不尽,给您作揖!

  厚颜相求一句,书看到这儿,要是您觉得还能看,请您帮忙写个书评,承您的情了!

  话不多说了,过门拉完了,下一章开始,走入津门。

  正式走入那个光怪陆离的时代。

  集虚斋诗曰:

  大梦蝴蝶鼓瓦盆,夜雨潇潇自昏昏。

  少年不知书中浅,中岁方晓世事深。

  醉了春夏秋冬酒,颠倒东西南北人。

  懒顾生前身后事,飞鸿踏雪不留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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